很多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:如果我是抵押车的原车主,能不能偷偷把车开回来?答案是不能。
即便车辆登记在原车主名下,也不能擅自取回。为什么呢?
在民法典中,车辆被视为动产,而动产的使用权是通过实际交付来完成的。也就是说,当你将车交给对方时,法律上就已经发生了使用权的转移。无论车主是谁,车一旦交给别人,就不再是你可以自由控制的财产了。

当你将车辆抵押给他人,经过法律程序后,车的使用权已经转移给了抵押权人。即使车辆仍然登记在你的名字下,抵押权人合法拥有该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。未经抵押权人同意,擅自取回车辆属于非法行为。
根据刑法第264条,非法取回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,即便是原车主本人,也会构成盗窃罪。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未经授权占有他人财物,而你将车辆交给对方后,已经失去了对车辆的占有权。因此,擅自取车将触犯刑法,后果严重。
虽然车辆登记在你的名下,但一旦你将车辆抵押给他人,你就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权。无论出于何种理由,都不应该擅自把车开回来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