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买的抵押车,保险到底怎么买?抵押车保险要重办吗? 不少朋友入手抵押车后,一头雾水。
抵押车谁是保险的被保险人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十二条,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,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。而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第二条规定,交强险的投保人应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。
对于抵押车而言,虽然车辆仍然在原车主名下,不能过户,但实际使用人和管理人已变更为新买家。因此,从法律角度,新车主有权以“车辆管理人”身份投保商业险和交强险,且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保。

抵押车原车保险能否继续使用?
如果是交强险,交强险是随车不随人,只要在有效期内,车辆发生事故时仍可理赔。但若原车主退保或保单已过期,则必须由新车主重新投保。商业险则与交强险不同,商业险通常绑定“被保险人”身份。若未办理变更被保险人,一旦出险,保险公司可能以“无保险利益”为由拒赔。因此,即使原商业险仍在有效期内,也不建议直接沿用。所以无论原车是否有商业险,新车主都应尽快以自己名义重新投保,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
2025年3月,李先生购买了一辆2023年上牌的SUV抵押车。原车主已退保商业险,仅剩交强险。李先生持本人身份证、原车主身份证号、行驶证,前往平安保险线下网点申请投保。
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后,确认其为车辆实际管理人,顺利为其办理了交强险+300万第三者责任险+责任险。保单生效后,电子保单同步推送至其手机,后续年检、理赔均无障碍。
抵押车只要手续材料齐全,用途合法,就可以正常购买保险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