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八条:“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,并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二倍罚款。”
1、强制险(交强险)的“不可逃避性”
抵押车作为机动车,必须购买交强险才能合法上路。若未投保:
车辆被扣:交警有权直接扣留车辆,直至补缴保险并缴纳罚款;
高额罚款:罚款金额为交强险保费的2倍(以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为例,保费约950元,罚款达1900元);
年检受阻:未投保车辆无法通过年检,长期未处理可能导致车辆强制报废。

2. 商业险的“隐性必要性”
交强险仅提供基础保障(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、医疗费用1.8万元、财产损失0.2万元)。若未购买商业险(如第三者责任险、车损险),车主需自行承担:
事故赔偿: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需个人承担,可能倾家荡产;
案例警示:2025年,某车主购买抵押车后未投保商业险,驾车发生事故致行人重伤,法院判决其赔偿120万元。因无力支付,其房产、车辆被强制执行,家庭陷入困境。
抵押车购买后第一件事就是购买保险,保险对于用车人来说非常重要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