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位朋友因急需资金,将自己的车辆抵押出去,并完成了交付流程。然而在某日,他在未告知对方、也未获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,擅自将该车辆开走。对方发现后选择报警,最终这位原车主被警方带走调查。令他不解的是,车明明是自己的,为什么还涉嫌违法?
在法律层面,抵押意味着债务人将其动产如汽车作为债务担保物,向债权人提供保障。一旦车辆交付给抵押权人,抵押权人即获得该车的“合法占有权”。此时虽然车辆没有过户,但其占有权、使用权由抵押权人依法掌握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70条:“将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,数额较大的,构成侵占罪。”
原车主在车辆已经交付抵押、对方合法占有的前提下,擅自将车开走,已经构成非F侵占行为,可以被认定为dao窃。

多数法院在类似案件中,都会优先认定抵押权人对车辆的合法占有权。如果原车主私自取走车辆,不但会破坏抵押合同的履行,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。因此,原车主不能以“车辆登记在我名下”作为开脱理由。
抵押车虽为动产,但在抵押交付后,其占有权已经依法转移。原车主若在未获允许的情况下将车“偷回”,属于违F行为,构成犯罪。

